市区自来水水价拟6月调整
2013-04-16 11:55:53   来源: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04月16日 来源: 清远日报   评论:0 点击:

市区自来水水价拟6月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 每户每月均增水费支出0.5元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04月16日 来源: 清远日报作者:彭博  清远日报讯(记者彭博)昨日上午,市物价局、市水务局联合召开了...

 

市区自来水水价拟6月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 每户每月均增水费支出0.5元
 

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04月16日 来源: 清远日报
作者:彭博

  清远日报讯(记者彭博)昨日上午,市物价局、市水务局联合召开了“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价调整方案”听证会。来自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共16人出席了听证会,对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价调整方案进行论证。

  【为何调整】

  根据省规定,实施阶梯水价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此次水价调整的原因:一是按省的有关规定对水资源费按取水量0.12元/m3的标准进行足额征收。目前,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只有0.018元/m3-0.025元/m3,而且是按售水量计收而非取水量计收,没有达到省规定的征收标准。二是依据省政府有关规定按取水量0.03元/m3的标准开征价格调节基金。以上两项合计为0.15元/m3,加上合理水损、税金等,供水企业约增加成本0.20元/m3。三是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对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级用水量31-37立方米;第三级用水量38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如何调整】

  两方案“PK”,“方案一”或胜出


  目前,现行水价(含价外加收的水资源费)为:居民生活用水(含各类学校)为1.10元/m3,工业用水为1.03元/m3;行政事业、绿化、消防用水为1.43元/m3,经营用水、特殊用水为2.30元/m3。为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此次水价调整市物价局拟定了两套听证方案,两套听证方案综合水价均提高约0.20元/m3,提价幅度约为13.5%,主要考虑补偿供水企业因政府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开征价格调节基金增加的成本。

  这两套听证方案的区别在于方案一为结构性调整水价,考虑行政事业用户、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多承担,居民用户少承担的原则,各地在调整水价时均采用这项原则,该方案较为合理;方案二,为简单平均提价,在原水价基础上平均增加0.20元/m3。从现场代表的发言情况来看,多数代表赞同方案一。

  【代表发声】

  水价提了,水质同样要上去


  出席听证会的代表在对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表示理解和赞成的同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

  代表刘华杰表示:自来水公司作为微利企业,处于长期亏本状态,如果政府没有补助的话,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城市供水。他提出,我市工业总产值在2006年就越过千亿大关,而工业用水价格从2000年1.3元到2006年则变成了1元。在实际用水中,工业用水则占了总用水的60%,工业用水属盈利性。因此,他建议居民用水价格理应压缩,而工业用水应该提高。

  代表夏诗明表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是当今的趋势,而那些用水量大的企业多半是高耗能低效率的企业,因此他建议,适当调高工业用水水价,促进企业自身节约能源,有利于节能减排。

  代表刘颖在对水价调整表示理解的同时提出城市供水企业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严把水商品质量关,确保城市自来水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时时刻刻能够用上“放心水”、“满意水”。

  【影响预测】

  居民每户每月增加0.5元


  据了解,目前市区的居民生活水价在全省排倒数第二,比河源市高0.05元/m3,工业水价排名全省倒数第一。若按方案一调整水价后,居民生活水价排名全省倒数第二,仅比河源市高0.07元/m3,而工业水价调整后全省排名倒数第二,比河源市高0.15元/m3,与阳江市持平。

  以方案一为例预测水价调整对用户的影响: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水费支出0.5元(按每户每月25立方米计算)。工业水价虽然提价幅度较高,但是仍未恢复2004年以前水平,而且适当提高工业水价有利于促进企业升级,实现节约水资源的目的。经营服务业用水大户所涉及的行业营业毛利较高,用水成本占其经营成本的比例不高,因此水价调整对于这些行业的影响有限。特种行业水价提至3.35元/立方米,是各类用水中最高的,体现了特种用水属高消费用水,应按最高水价收费的原则,从而促使该类行业有计划地推行节约用水。

  【关注民生】

  水价对低收入家庭优惠


  市物价部门表示,此次水价调整尽量控制居民生活用水提价幅度,充分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尽可能减少水价调整对其影响。对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供养证》的低保家庭、五保户,每月10立方米内的用水免费,超出部分按第一级水价计收。

  市物价局将在价格听证会后,将论证后的水价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并按市政府批准后的水价调整方案实施,水价调整方案计划5月正式出台,6月份起实施。 

上一篇:葛长伟会见“台泥”董事长
下一篇:我市拟与中科院建立联系机制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