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优惠政策吸引总部企业
2012-12-27 16:43:37   来源:清远日报   评论:0 点击:

——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系列事项

         清远日报讯(记者黄梅 通讯员易利平)22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中获悉,我市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相对较低的要素成本优势,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行总部经济,发挥其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市长江凌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提高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关于鼓励清远市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的暂行办法》和《2012年为民办事征询民意决策事项》等。

  会议指出,我市将重点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研发机构向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区域集中,发挥其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主要从吸引什么样的总部企业和怎样让其落户清远为出发点,将吸引总部企业标准和方案具体化。

  会议认为,制定《关于鼓励清远市总部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有必要,总部企业的落户能带来关联性产业发展,相关服务业也会相应增多,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使产业高端化。并且我市也有条件,清远具有珠三角的区位优势和山区的成本优势,吸引总部企业落户清远更具竞争优势。会议建议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方面要为总部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近期将通过网络、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开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征集“十件民生实事”活动,征集范围涉及食品安全、住房保障、教育、医疗以及城市管理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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