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明知有缺陷的商品或服务,将会被三倍索赔
2014-05-14 11:09:41   来源: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   评论:0 点击:

提供明知有缺陷的商品或服务,将会被三倍索赔 基本案情 温暖牌电暖宝是洪利电器公司生产的主营产品,因加热快外形新,销量很好。但在最近二个月,他们生产的电暖宝连续发生了多起爆裂事故,导致10多人被炸伤或

提供明知有缺陷的商品或服务,将会被三倍索赔

 
 
基本案情

  “温暖牌”电暖宝是洪利电器公司生产的主营产品,因加热快外形新,销量很好。但在最近二个月,他们生产的电暖宝连续发生了多起爆裂事故,导致10多人被炸伤或烫伤手指。质监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调查检验,发现该电暖宝设计存在缺陷,无法有效控制温度,容易过热甚至爆裂,于是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了洪利公司,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整改补救措施。

但洪利公司在收到质监部门的检验结果和整改通知后,考虑到当前正是冬天,春节销售旺季将至,为了避免影响销售,并没有立即采取向消费者发出警示、回收产品等补救措施,只是一方面内部偷偷修改设计,对新出厂的产品进行改进;另一方面原有的库存产品继续对外销售。

小姐为了取暖,在春节期间买了一个“温暖牌”的旧款电暖宝,用了不到三天,就发生了爆裂事故,炸伤了两只手指,还造成了双手严重烫伤。导致二只手指被部分切除,鉴定为八级伤残,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达31万元。在了解到洪利公司是明知其电暖宝存在质量缺陷还继续销售的情况后,马小姐更加气愤,决心要严加追究洪利公司的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但洪利公司在知道电暖宝存在的质量缺陷之后,并没有依法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措施,还继续对外销售,其行为已经违法。
   
现在,洪利公司因其产品存在的质量缺陷而给消费者马小姐造成人身伤害,依法赔偿损失是必然的了。需要强调的是,2014315日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大大加重了明知商品有缺陷仍然进行销售的厂家、商家的处罚力度。新消法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包括了生产厂家和经销的商家)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也就是说,由于洪利公司是明知电暖宝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且造成了消费者马小姐健康严重损害(构成伤残已可认定为严重损害),在新消法实施之后,小姐除了有权要求洪利公司赔偿依法计算所产生的各种损失31万元之外,还有权向洪利公司主张惩罚性赔偿,这惩罚性赔偿的金额为小姐所受损失(31万元)的二倍以下,即62万元以下因此,小姐有可能获得的损失赔偿金额加上惩罚性赔偿金额合计,最高可以达到93万元。当然,惩罚性赔偿的金额最终能够支持多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考量经营者的故意程度、受害人所受伤害、所受痛苦或者精神损害的程度,以及社会影响、实际赔偿数额等因素,酌情判定,最高可以达到二倍,也有可能是0.5倍、一倍、1.5倍等。
    
由于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明知商品有缺陷仍然隐瞒而且继续销售、致人严重损害(或死亡)的行为,规定了最高达到二倍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因此,作为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包括生产厂家和经销的商家),今后必须要对此引起重视了,一旦发现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例如美容、公园机动游戏等)存在缺陷,可能会危及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时,最明智的做法是立即采取停止销售(服务)、发出警示、采取商品召回等措施,不要让自己陷入到二倍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困境中。从本案的案例就可以看到,一项八级的伤残,损失赔偿加上惩罚性赔偿的金额就有可能达到90多万元了,如果是造成一人死亡,这两项赔偿加起来有可能达到200多万元,这对于经营者来说,会是个十分沉重的打击,因此,必须引起重视,让自己的经营行为做到与法俱进。

 

                                          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

                                               江志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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