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企改革启动员工持股禁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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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范围主要是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 |
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4年09月29日 来源: 清远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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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日报讯 记者吴璇 程思炜 广东省属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企业动员会昨日举行,50家试点企业的改革正式进入实操阶段。会议下发的《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企业相关工作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国企改革所涉及的多个热点问题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说明》中透露,广东将以“母基金+子基金”的形式设立国资改革基金,首期规模50亿元。《说明》中透露,国改基金将实行封闭运作,原则上定向投资于50户试点企业。同时,不能“挑肥拣瘦”,对50户试点企业原则上都要投资,且入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说明》在关于员工持股的问题上首先明确了两个前提:一是并非每个试点企业都要实行员工持股;二是员工持股不等于全员持股。持股范围主要是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员工持股的总比例不能超过20%和个人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 《说明》中指出,目前试点的核心工作是推进“一企一策”方案制订。省国资委要求,各试点企业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革方案制订,2015年1月31日前报省国资委备案。而在近期,省国资委将正式出台“一企一策”方案制订工作指引,指导各试点企业制定改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