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3-05-17 09:25:46   来源:清远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秘书处2013年5月15日   评论:0 点击:

清远市企业联合会清远市企业家协会 清企联[2013]3号关于推荐2011-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的通知清远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经信局及有关协会(商会):为贯彻落实党的...
清远市企业联合会
清远市企业家协会
                             
 
                                       清企联[2013]3号

 

关于推荐2011-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优秀

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的通知

清远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经信局及有关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清远市人民政府以清府[2008]95号、清府[2011]36号文分别表彰了清远市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弘扬了企业家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4月23日,2013年全省“企业家活动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亲切接见受表彰的广东省企业家代表,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企业家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胡春华说,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去年广东5.7万亿元的经济总量是靠一个个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出来的,没有企业的发展就没有广东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他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爱护、支持企业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广东经济在新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近两年来,我市的企业在新一轮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中做出了新的贡献,涌现出许多颇具探索与开拓精神的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为彪炳企业家的卓越贡献,激励斗志,鼓舞信心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此,决定今年继续2011-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企业家及诚信示范企业”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清远市优秀企业、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候选基本条件及名额,组织推荐本地区、行业的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和诚信示范企业,填写推荐意见并征询政府意见

二、申报材料一式份(表格见附件),同时提交候选人主要

工作简介和企业主要业绩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论申报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或诚信示范企业都要填写附件: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三、申报优秀企业家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2寸近照1张,4R工作或学习照1张;申报优秀企业、诚信示范企业需交反映厂容厂貌4R彩色照片1张。

四、材料快递至“清远市企业联合会双优评审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保险大厦七楼。邮政编码:511518

五、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530日。

六、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可在清远市企业家协会网站(http://www.qysqyj.net/)下载。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1020965889@qq.com   联系人:李宏英  赖正莲

电话:0763-3370802、0763-3379692  3867506(传真)

附件一:清远市优秀企业、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选基本条件

附件二:清远市优秀企业推荐表

附件三:清远市优秀企业家推荐表

附件四: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推荐表

附件: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附件六: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名额分配表。

                

              

二○一二十六

附件一:

清远市优秀企业、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

候选基本条件和评审工作程序

一、候选“清远市优秀企业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信守法,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不良现象。

2、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转型升级和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在市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

3、科技创新能力强,新产品开发成果突出,连续三年均有新产品投放市场,新产品销售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逐年提高。

4、管理创新能力强,企业管理现代化工作成绩突出,企业管理水平处于市内同行先进行列。企业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卫生职业病事故。

5、企业文化有特色,重视人文关怀工作,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企业没有拖欠职工工资、违反国家(省)劳动保护法规及环境污染等不良记录。

6、企业在社会上有良好信誉,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环境保护、安置就业、员工培训以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候选“清远市优秀企业家”基本条件

1、具有创业经历。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CEO、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领导或参与企业的创建、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企业经营管理成果显著。

2、业绩突出。在担任企业主要领导期间,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本人在企业改革与创新等方面做出重大举措,为企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本人重视企业人文关怀工作,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廉洁自律,勇于奉献,本人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6、所在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慈善事业如筑路、助学、就业、救灾作出积极贡献。

三、候“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基本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候选企业须为在清远注册纳税的企业,经营满三年以上(含)。

    (二)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税法,依法纳税。最近三年来未发生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出售的商品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出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四)讲求信用。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纪录。

    (五)遵守合同。遵守国家《合同法》,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履行合同义务,无利用合同欺诈行为。

    (六)守法经营。经营中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安全生产。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八)遵纪守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现实犯罪纪录。

    (九)合法用工。遵守国家《劳动合同法》,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实施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三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四、评审工作程序

  1、推荐。2011-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的申报,由各县(市、区)经信局及行业协会(商会)推荐并征询政府意见,原则上一个企业只推荐一项

2、申报材料。企业家候选人的业绩材料要突出该候选人在企业创业、改革和发展中所作出的重要贡献;企业的业绩材料要突出该企业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企业对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发展的贡献。

3、初审。评审办公室对上报材料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调研情况整理汇总,确定初审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4、终审。市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25个单位组成。为准确、客观地反映企业、企业家的主要业绩,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评审委员会在各县(市、区)及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基础上,兼顾地区平衡、行业平衡,有代表性,经公示后并报市政府审批,确定表彰名单。

  5、公示。表彰候选名单将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

    6、表彰。拟在2013年6月对2011-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企业家、诚信示范企业进行隆重表彰。

7、宣传。在主要的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为充分展现我市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成就和风采,加深社会各界对我市企业的了解和关注,表彰活动后我会将在《清远企业家》杂志、网站、报刊等进行一系列的宣传,让企业家们的创业足迹载入史册。 

附件二:

 

清远市企业诚信公约

倡导“诚信兴商”经营理念,构建清远企业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打造“诚信清远”形象,清远市企业联合会、清远市企业家协会联合清远企业界发起制定“清远市企业诚信公约”。本公约代表签约成员的共同意愿,是具有共同束力的行为准则。各签约成员承诺,自觉遵守和维护公约各项约定。

 第一条:本公约的宗旨:宣传诚信理念,树立诚信意识,共建诚信清远。

 第二条:本公约的目的:(1)推动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行业自律,营造企业和谐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2)协调、统一签约成员的行动,以诚信创建、打造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品牌,树立清远企业和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整体形象。

第三条:公约成员。凡承认并履行本公约的企业,在本公约上签字后即成为清远市企业联合会《企业诚信公约》成员。为便于监督、协调与服务,《公约》成员按会员制办法管理。

第四条:公约成员应恪守以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守法经营,合法经营。

二、加强诚信意识。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弘扬诚信文化,树立全员诚信意识,营造企业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建立诚信制度。完善诚信制度建设,制订规范的诚信条例和守则,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奖惩分明。

四、强化诚信责任。企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诚信责任,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

五、坚持诚信经营。守合同,重信用,视“诚信”为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六、创建诚信品牌。强化企业信誉建设,优化企业品格塑造,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信用体系,创建诚信品牌,打造百年老店。

七、遵守诚信公约。恪守诚信公约,加强企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诚信公约承诺的监督。

八、建立诚信档案。

第五条:开展表彰诚信创建先进活动

授予遵守公约成员年度“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清远市企业联合会企业诚信公约办公室。签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办公室是企业诚信建设的联络、协调、服务机构,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第七条:本公约解释权属于清远市企业联合会。

第八条:签约成员自愿退出本公约的,由办公室通知全体会员。但退出后应继续履行对消费者和本组织的所有未尽义务。

第九条:企业全权代表在本公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企业全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性质

地    址

邮  编

法人代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真

电 子 邮 箱

主要领导人

联  系 人

企业简介,企业所在行业、地区排名情况另附

近年获奖情况(附获奖证明复印件)

主要业绩及企业特色(3000字左右)另附

企业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附件

2012年度清远市优秀企业家推荐表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学   历

任现职时间

 

联系电话

手 机

所 在 企 业 名 称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企业性质

 

工作简历(600字左右):另附

主要业绩(3000字左右):另附

近年获奖情况(附获奖证明复印件)

申报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申报单位联系人

职    位

联系电话

  

  

电  子  邮  箱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附件四

2012年度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所属行业

企业网址

资产总额

        (万元)

职工人数

详细地址

邮    编

领导情况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主要领导

联系人

企业申报材料(围绕候选基本条件10个方面撰写,不少于800字)(另附1):

企业简介(300字以内)(另附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附3):

企业近年信用获奖情况(获奖证明复印件)(另附4):

企业宣传资料(另附5;此资料为入选后作宣传用,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寄:1020965889@qq.com)

企业参与《清远企业诚信公约》意见:

本企业同意申报2012年清远市诚信示范企业,愿意遵守诚信公约中的各项约定,共同履行公约宣言及义务。

  领导签字:                       企业(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2012年     月     日

清远市企业联合会 清远市企业家协会制 

附件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以下内容完整填写)

销售收入

利      润

资产

总值

资产

净值

资产保值增值率

上缴税金总额

新产品销售收入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科技与管理获奖情况

 

同比增减

(%)

 

同比增减

(%)

销售

利润率(%)

 

 

(%)

 

 

 

同比

增减

(%)

(次)

2010

2011

2012

说明:填报内容必须真实,不能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已获得的名誉,并在相应的媒体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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