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2016-03-21 11:19:36   来源: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 清远日报   评论:0 点击:

我市正式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 清远日报作者:申文  清远日报讯 记者申文 今后,我市企业将逐步设
我市正式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 清远日报
作者:申文

  清远日报讯 记者申文 今后,我市企业将逐步设立首席质量官,作为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第一负责人,首席质量官由所在企业任命,聘任期限为两年。近日,清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市正式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这一制度将有利于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整体的质量管理水平。

  “当前,清远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总体质量竞争力仍然不高,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薄弱,质量管理工作不够完善。”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是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实施,市质监局负责组织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首席质量官人才库,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教育培训和指导等工作,各县(市、区)质监局负责在辖区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首席质量官的工作职责有哪些?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首席质量官一般应设在企业决策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并授权其开展工作。首席质量官除了对企业质量工作的关键环节有决策权,对企业质量工作有监督权外,还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环节有检查把关权,同时对企业内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如果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记者了解到,首席质量官任职条件须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此外还需要经过质检部门组织的任职培训并接受年度继续教育。

  “设立首席质量官,将遵循企业自愿、政府推动的原则,由企业自行组织建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上述负责人介绍说,下一阶段,该局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企业规模与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鼓励企业逐步设立首席质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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