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远日报政府网站
近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印发清远市扶持企业上市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步伐,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上市优化资源配置,市财政局将从三个方面将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企业上市。
加大扶持力度,提供优质服务。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减免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等相关费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挖潜改造资金、技术创新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
明确奖励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上市后备企业分三个阶段给予总额300万元的奖励。企业成功上市后,对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奖励(融资额3亿元以下奖励30万元;融资额超过3亿元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奖励10万元)。目前,市财政局已落实财政奖励资金共600万元。
加强部门配合,推进服务提质。各级政府及部门落实鼓励企业上市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明确职责。本着“优先办理、特事特办、高效服务、专人负责”原则,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与服务,及时高效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