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认定2012年“广东省雇主责任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2-06-18 14:29: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申报认定2012年广东省雇主责任示范企业的通知粤雇联函〔2012〕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企业联合会,省(市)行业协会,省(市)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企业及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

关于申报认定2012年“广东省雇主责任示范

企业的通知

粤雇联函〔201211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企业联合会,省(市)行业协会,省(市)属企业集团,中央驻粤企业及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规范有关管理机构和雇主的责任”要求和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汪洋书记讲话精神,总结和宣传我省企业履行雇主责任先进经验,树立优秀雇主品牌,省雇主工作联席会议继续开展2012年“广东省雇主责任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

凡在广东省内合法经营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均可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申报。

二、认定依据

申报企业积极践行《广东省良好雇主责任指引》(下称《指引》,请登录广东省雇主组织网www.c-gec.cn查阅和下载)。

三、工作程序

1.申报。填写申报表,提供先进事迹等材料,报送至省雇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初审调研。确认申报材料完备,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赴企业实地调研,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3.审定。联席会议专家组根据《指引》条款、申报材料和调研情况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审定。同时根据企业主要亮点,从劳资沟通、晋升通道、教育培养、心理辅导、员工持股、集体协商、文体健康、民主管理、党群工作、鼓励员工参与社会公益等专题,推选出“广东省最佳雇主”候选企业。

4.公示备案。经广东雇主组织网社会公示,没有异议的企业由省雇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认定备案。

5.社会发布。2012年南方雇主高峰论坛上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认定的企业。

四、享有服务

(一)宣传优秀雇主品牌

1.企业名单在《南方日报》、《南方企业家》、《广东雇主组织》、广东雇主组织网等省级媒体发布宣传,广东卫视、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新华社、新浪、搜狐、网易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2.企业先进经验编入《广东省企业履行雇主责任经验汇编》,专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各类大专院校、技工院校等。

(二)提升用工管理水平

1.劳动用工讲坛,帮助企业掌握劳动用工管理知识。

2.观摩考察用工管理先进企业,开阔视野,联谊交流。

3.劳动用工咨询,解决用工管理中各种难题。

(三)为雇主维权。依据《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帮助协调解决侵害雇主合法用工权益问题。

(四)赴企业授牌。应企业邀请,省雇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赴企业举行授牌仪式并发表讲话,提高员工士气,帮助企业培养忠诚肯干的劳动文化。

五、申报要求

1.需提供材料:省雇主责任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企业践行雇主责任的书面材料(不少于800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于81前送清远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盖章,并将电子版发至:QLLDGXB@163.com

2.已获得20102011年度的广东省雇主责任示范企业优先享有被推选为“广东省最佳雇主”的资格。

3.本认定说明截至认定日期2年内,企业践行雇主责任情况优秀。企业应持续践行《指引》,违反有关法律即撤销认定称号,并取消其享有免费服务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清远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38675063379692

传  真:3867506     咨询QQ1020965889

邮址:(510518)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保险大厦七楼

邮箱:1020965889@qq.com,网址:www.c-gec.cn

附件1:广东省雇主责任示范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2:《广东省良好雇主责任指引》.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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