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通知
2015-06-16 19:02:46   来源:清远市企业两会会员部   评论:0 点击: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粤企联〔2015〕31号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通知各地市企业联合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各企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粤企联〔201531

 

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通知

 

各地市企业联合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各企业: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445号)精神,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旨在宣传信用企业、推广信用知识、交流信用经验等一系列活动,树立信用典型。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作为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批准立项的服务项目,将通过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改善中小企业经营和融资环境,树立企业信用品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现将广东省2015年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广东省内工商注册两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各中小企业局及行业协会可以推荐企业参加评级。

二、评级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由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信用记录等五个一级指标及其若干二、三级指标组成,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广东省企业信用等级为AAAAAA三级,未达到A级的不进行评级。

三、评价程序

评价将按照“申报→审核→定级→发证→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

1、申报企业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申报书》,并提交相关参考材料。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通过企业调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手段对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调查和评价,经中小企业专业委员会审查和评定后,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进行网络公示,最终确定企业信用等级。

2、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进行年度审核,对于在有效期内通过审核等级有变动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向社会公示其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标牌和证书。

四、公示、服务

1、对于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通过广东企业联合网(www.c-gec.cn)等媒体公示和发布企业信用评级结果。

2、信用等级企业将可受邀参加我会举行的各种峰会、论坛、讲座、培训、考察、参观等免费、优惠服务,组织参加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等政府相关的经贸活动和展会,参加企业联谊活动。

3、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向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等政府部门及银行等金融部门推荐,使信用等级企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4、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将会同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信用评级在企业信用建设及融资方面直接提供指导、咨询等相关服务,促进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

五、其他

1、对获得评级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广东省企业联合

会中小企业专业委员会经核实,可以降低或者撤销其信用等级并进行公示。

2、为保证评级准确,企业申报需提供真实数据,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数据只用于信用评级,不公开不对外使用。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申报书》

 (以上附件及申报书,可登陆清远企业联合网(www.qysqyj.net)查询和下载)。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

 

联系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丽晶豪庭1号楼2203

邮政编码: 511500

联 系 人: 何林、黄瑜

   电    话:(07633370802

   传    真:(07633867506

      邮    箱: 1020965889@qq.com

                                址: www.qysqyj.net

链接:申报书:http://www.qysqyj.cn/uploadfile/2015/0616/20150616071355948.doc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 改造资金(第三批)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服务需求及工作建议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