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商务局 |
转发《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省级促进进出口
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省级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15]24号,下称《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一)读懂读透《申报指南》的内容和要求;(二)及时通知当地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并做好资金申报的指导工作。
有意向申报第一期资金的企业,请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12:00前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76.70.125)申报,同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第二期资金申报的截止期为2015年9月1日。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商务局窗口,联系人:李燕婷、刘敏,联系电话:3367539、3370323,邮箱和传真:qywzk2012@163.com、3380323。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省级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