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的通知
2011-11-25 08:54: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自2005年以来,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企联)作为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部署,已连续六年开展“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表彰活动。汪洋、卢瑞华、卢钟鹤、佟星、游宁丰等省领导同志先后出席“企业家活动日”活动,为最佳诚信企业代表颁奖,表彰了一大批“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和“广东省最佳诚信企业”, 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为建立健全我省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领域诚信建设树立了典型,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经信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认可。
        今年,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的精神,根据国家商务部、中宣部、发改委等16个部门“商秩发〔2011〕4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诚信兴商工作,省企联就继续开展2011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候选基本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候选企业须为在广东注册纳税的企业,经营满三年以上(含)。
    2.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税法,依法纳税。最近三年来未发生偷、逃、抗、骗税款行为。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3.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出售的商品质量符合标准化的规定,出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讲求信用。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纪录。
    5.遵守合同。遵守国家《合同法》,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履行合同义务,无利用合同欺诈行为。
    6.守法经营。经营中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7.安全生产。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8.遵纪守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现实犯罪纪录。
    9.合法用工。遵守国家《劳动合同法》,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依法实施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10.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三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二、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同意并签署《广东企业诚信公约》(申报表见附件,广东企业诚信公约内容详见省企联网站www.c-gec.cn)。
    2.审核初评。申报企业上报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核实,依据推介条件,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企业名单。
    3.社会公示。以公函形式征求候选企业所在地市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政府部门意见;在省级报刊和省企联网站上公示候选企业名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4.评审委员会审定。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新闻单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介条件、企业申报材料、评审办公室调查审核情况、地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审定2011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予以表彰,并从中评选出成绩特别突出的企业为“广东省最佳诚信企业”予以表彰和重点宣传。
    5.宣传和推广。(1)在全省企业家活动日大会上公开表彰;(2)在《南方日报》上刊登表彰企业名单;(3)在省企联网站建立的“诚信企业”专栏刊登企业资讯;(4)编辑出版2011年《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成果集》。
    6.监督与执行。获得“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和“广东省最佳诚信企业”称号的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水平,省企联有权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与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后,暂停或者撤销其“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或“广东省最佳诚信企业”的称号。
    三、管理与服务
    “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在签署《广东企业诚信公约》后,成为省企联诚信公约会员企业,并统一纳入会员管理。省企联将发挥桥梁纽带和雇主组织代表的作用,每年有计划地为诚信公约会员企业提供多层次、高水平的优质服务。
    四、注意事项
    1.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2011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及组织申报材料;
    2
.传真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邮寄至广东省企业联合会(须盖企业公章);
    3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建平  唐绮  黄旋  姚瑞雄  林文炼  万立
    电  话:(020)83573706  83578904  83574465  83496601
    传  真:(020)83495193  83588457  83574366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麓景西路1号     邮  编:510091
    网  址:www.c-gec.cn          电子邮箱:qlhyb@163.com

附件:2011年度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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