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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骨干企业用地打七折税收有优惠
2013-11-27 09:18:50   来源: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 清远日报   评论:0 点击:

我市出台方案培育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力争2020年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逾45%部分骨干企业用地打七折税收有优惠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 清远日报作者:陈荣汉  力争到2020年骨干企业质量效益显著
我市出台方案培育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力争2020年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逾45%
部分骨干企业用地打七折税收有优惠
 
 

清远日报新闻 时间: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 清远日报
作者:陈荣汉

  “力争到2020年骨干企业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5%以上,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印发了《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对骨干企业采取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短期一批重点突破、长期梯队成长培育的方式,通过资本驱动、技术驱动、人才驱动和市场驱动等战略培育一批“旗舰式”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处于较完备产业链的行业生力军。

优惠:用地最低打7折,税收可返还30%

  《方案》指出,为及时有效地扶持企业发展成骨干企业,清远将成立市骨干企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骨干企业服务档案,及时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及需求。

  根据《方案》,我市将对骨干企业实行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对大型骨干企业发展规划中的后续用地,由市发改、国土、规划部门优先统筹安排。对符合省立项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大力支持其争取项目获省立项,充分利用省用地指标。

  同时,大型骨干企业经营经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经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而财税支持方面,《方案》明确,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相关扶持资金。同时,大型骨干企业往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150万元以上,且在当地年度纳税额比往年最高纳税额增长达20%以上的,由企业申请、所属经贸部门会同财政、税务共同确认,报当地政府批准,按其新增税收构成地方收入部分的30%的额度给予奖励扶持。

服务:网上审批享受“绿色通道”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金融资金是企业成长重要推动力量。为了加强金融对企业的服务,《方案》指出,将加强政银衔接,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年度转型升级重点支持领域和市级以上重大工业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融资需求情况。市级各金融机构应积极向总行、省分行争取资金和授信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给予利率优惠、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项目贷款支持。“大力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行公司债、以及中长期企业债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型骨干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对异地借壳上市的我市大型骨干企业回迁清远的,开辟特别通道。”

  而在服务企业方面,《方案》明确,将开辟大型骨干企业网上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将大型骨干企业项目立项、生产许可、用地、环保、外经贸、海关、资质资格认定等审批核准手续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并对大型骨干企业由市政府颁发“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和“清远市大型企业绿色通道卡”,其基建项目享受清远市重大项目同等“绿色通道”待遇。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为大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或开辟“绿色通道”。

奖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奖50万

  为了吸引人才落户大型企业,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方案》指出,将加大企业引进人才的支持力度,并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基地,市财政给予建站奖励50万、创新基地奖励30万。并对进站博士后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支持,扶持企业建立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类人才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入股大型骨干企业。

  同时,《方案》规定,对大型骨干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符合税法规定且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尚未认定的,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引导其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另外,为培育民营大型骨干企业后备力量,《方案》明确,对省市认定的高成长性中小和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建设、品牌质量、上市培育、融资服务、兼并重组、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重点帮扶,推动更多高成长性中小和民营企业进入大型骨干企业行列。

  清远日报记者 陈荣汉

哪些可以纳入市重点培育骨干企业?

  1、第一产业企业:上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或产值)达6000万元及以上;

  2、第二产业企业:上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或产值)达5亿元及以上,且本地纳税1000万元及以上;

  3、第三产业中除房地产以外的企业:上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或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且本地纳税500万元及以上;

  4、房地产企业:上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或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且本地纳税12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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